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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国语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打印|关闭发布日期:2025-09-29 10:26:31


一、招生人数

2026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680人(均为全日制),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大连外国语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人数,推免生录取人数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推免生录取公示名单为准。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最终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将在国家下达学校最终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后(每年3月份复试前下达),通过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考生,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进修并通过本科阶段课程。考生须完成进修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

(2)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前,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受此条限制)

高职高专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5年10月27日前向我校研招办邮箱dawai86111234@163.com发送报名申请,附上毕业证、进修课程成绩单(加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期刊论文等相关材料。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生。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六)符合教育部有关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我校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10 人。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二)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常见填写错误:本科毕业误填为本科结业,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填反或误填为流水号,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毕业年月等数字填错,应届生的注册学号没填,姓名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正常显示(可用汉语拼音代替),取得学籍学历以后更改过姓名或证件号码(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更改证明),等等,具体以研招网报考要求为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备用。填写毕业院校信息时,如毕业院校已经更名,须按照毕业证上的“毕业院校”名称,在“其他”选项中将毕业院校名称手动录入报名系统。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境内学历应及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境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考生须将认证报告电子版于2025年10月27日前发送到我校研招办邮箱dawai86111234@163.com

4.持有国外学历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填报学历证号与学位证号,需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证书编号,如“教留服认英[2015]01234号”

各类认证报告编号填写在网报信息备注里,原件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有关证书认证网址如下:

应届生认证学籍,xjxl.chsi.com.cn/index.action;

往届生认证学历,https://www.chsi.com.cn/xlcx/;

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生认证,www.chsi.com.cn/xlrz/;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http://zwfw.cscse.edu.cn/。

5.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

6.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当正确填报个人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编号,如《入伍批准书》编号“(2020年)辽字第001号”,《退出现役证》编号“(辽)退字第001号”。

7.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8.所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进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初试

(一)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二)地点:考生报考考点所在地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考场。

(三)方式:笔试。除全国统考科目和管理类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

(四)分值:除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外的其他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共四门。第一、第二科目的分值各为100分,第三、第四科目的分值各为150分。初试总分500分。

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共两门。第一科为管理类综合能力、第二科为外语,单科分值分别为200分、100分。初试总分300分。

(五)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拟定于2026年2月中旬-3月中旬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学校不单独向考生邮寄成绩通知单。

五、复试

(一)复试时间拟定于2026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中旬。

(二)学校将在教育部发布国家复试线、复试工作文件后,及时制定学校复试线和复试工作办法并向考生公布。

(三)各专业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初试成绩分别排名,当初试成绩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人数充足时,采取差额复试。各专业或研究方向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比例(含专项计划)将在复试前通过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公布。

(四)我校原则上不组织破格复试。

(五)如遇特殊状况,学校将可能调整复试考核形式,具体见复试前学校公布的2026年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六、调剂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于开展调剂工作前公布。

七、录取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及辽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二)录取方式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公布的最低分数线和我校公布的最低分数线;

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当年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的分数线要求。

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权重5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满额为止。

(三)报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审批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体检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九、学宿费标准

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年。

新增学术学位专业多语种数字人文拟定8000元/年,新增专业学位专业阿拉伯语笔译拟定12000元/年,国际事务拟定35000元/年。

住宿费: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住宿,住宿费用标准为1200元/人/年。

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宿费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收取学宿费。

十、奖助政策

我校根据国家、辽宁省的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详情请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学生奖助专栏。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作为首要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

(二)落实考试招生回避制度。我校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招生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本单位的,应主动报备。

(三)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自命题科目相关命题人员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考研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

(四)本章程如与教育部等上级机关规定不符或本章程未规定的内容,按教育部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172  

单位名称:大连外国语大学

校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6号

邮政编码:116044

研招办电话:0411-86111234

研招办邮箱:dawai86111234@163.com

研究生处网站:https://gd.dluf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