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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学档案的管理办法

打印|关闭发布日期:2014-11-11 14:06:52

研究生教学档案是衡量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研究生教育评估的重要文件。为规范我校研究生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实现研究生教学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档案是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估研究生阶段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的重要途径。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教学档案管理,建立高效的教学档案系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 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研究生处作为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校研究生教学及档案的宏观管理,从而能有效地组织研究生课程建设和各类研究生课程教学的评估、检查工作。各学院作为研究生教学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基本原则

(一) 凡在研究生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材料等均属研究生教学档案。

(二) 研究生教学档案作为反映研究生教学管理和教学活动的原始记录,是研究生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必须充分重视研究生教学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实行教学工作与教学档案建档工作同步进行。

(三) 研究生教学档案应根据其在教学管理和教学活动中的形成规律,本着保持其有机联系和便于利用、检查的原则进行归档。原则上同类材料组成一卷。

(四) 研究生教学档案实行研究生处、二级学院两级归档和管理体制,有关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研究生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章 教学档案的形成与归档要求

(一) 教学档案一般按学年或学期立卷,并按学年设教学资料总目录。二级学院教学档案教学资料总目录须上交研究生处一份。立卷时按学院档案室确定的办法归类,案卷的题名(标题)要确切,能简明地反映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卷内文件材料要逐件在目录上登记,并逐页编号。每卷厚薄适中,装订牢固。

(二) 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定稿)。做到审查手续完备、制成材料优良、格式统一。项目填写完整、字迹工整、图像清晰、装订整齐,折除卷内所有金属物,禁用字迹不牢固的书写工具(铅笔、圆珠笔等)。

(三) 在组卷时,应按不同问题进行组卷,每卷材料力求保持有机联系,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稿在前,底稿在后等。可按保管时间长短顺序或发文时间排列,也可按由上而下的单位级别等排列。

(四) 归档份数。凡是原始材料、各种文件材料手稿及正本,一般归档各一份;重要和经常使用的应酌加副本,以便保护原件;学生课程设计、各类实习等成果材料归档份数不少于五份;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应全部归档。

(五) 凡计算机打印纸制教学资料,需留存与之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以便长久保存和利用。

第四章 教学档案的保管及归档时间

(一) 教学档案保管期限分长期、短期二种。

(二) 凡在长久时期内具有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定为长期保存资料;凡在短时间内具有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定为短期保存资料,短期保存资料年限为3—6年。

(三) 有关人员查阅教学档案和教学资料,一般就地查阅,确实需要借出的,应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的借据,同时按期归还。

(四) 教学档案应按学期收集、整理归档。

第五章 归档范围

(一)研究生处负责归档保管的研究生教学档案

1.综合类

(1)学校关于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学校关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原则及要求,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3)学校召开的研究生教学工作会议文件材料和会议记录;

(4)学校关于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估的文件及材料。

2.课程教学及考试类

(1)全校研究生教学任务书和课程安排表;

(2)全校研究生课程选用教材及必要的配套教材样书;

(3)全校性研究生教学检查文件、记录、总结;

(4)全校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登记表。

3.教学管理类

(1)全校研究生入学登记表;

(2)全校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

(3)全校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审核表。

(4)全校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5)全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审核表;

(6)全校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情况汇总表;

(7)全校研究生毕业论文中外摘要(两份)、毕业生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统计表

(8) 全校研究生硕士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论文评阅书(包括校内和校外);

(9) 全校毕业研究生答辩情况总结

(10)全校研究生优秀毕业论文及相关证明材料;

(11)全校研究生硕士学位申请书;

(12)全校研究生硕士学位登记表;

(13)全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信息表;

(14)全校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统计表(包括姓名、论文名称、刊物、发表时间)及成果复印件、证明材料等;

4.教学研究改革与研究生创新

(1)研究生教学研究立项、鉴定、奖励等材料

(2)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检查、总结材料

(3)每学年研究生教学研究成果、教改项目、教学获奖统计表

(4)研究生创新项目立项、鉴定、奖励等材料

(5)研究生个人荣誉、奖学金等获奖记录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归档保管的研究生教学档案

1.综合类

(1)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2)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教学工作会议记录;

(3)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教学质量自评材料;

(4)本学科专业优秀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

2.课程教学及考试类

(1)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教学任务书和课程安排表;

(2)本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3)本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登记表;

(4)本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考试试题样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5)本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和课程论文;

(6)本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检查材料、听课记录及质量测评结果;

(7)反映本学科专业课程改革与建设的典型性经验总结材料、教学研究论文、获奖材料复印件。

3.教学管理类

(1)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入学登记表;

(2)本学科专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

(3)本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

(5)本学科专业研究生社会调查考核表;

(6)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

(7)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审核表;

(8)本学科专业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情况汇总表;

(9)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毕业论文中外摘要(两份)、毕业生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统计表

(10) 本学科专业研究生硕士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论文评阅书(包括校内和校外);

(11) 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毕业答辩情况总结

(12)本学科专业研究生优秀毕业论文及相关证明材料;

(13)本学科专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申请书;

(14)本学科专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登记表;

(15)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信息表;

(16)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统计表(包括姓名、论文名称、刊物、发表时间)及成果复印件、证明材料等。

4.教学研究改革与研究生创新

(1)研究生教学研究立项、鉴定、获奖等材料

(2)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检查、总结材料

(3)每学年教学研究成果、教改项目、教学获奖统计表

(4)教师出版的教材、编写的讲义、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习指导书

(5)每学年(期)选用的教材

(6)研究生创新项目立项、鉴定、奖励等材料

(7)研究生个人荣誉、奖学金等获奖记录

第六章 档案管理要求

(一) 所有研究生教学档案按学科专业分类归档。

(二) 考试试卷、课程论文保存至研究生毕业离校后一年。

(三) 每学期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将试卷或课程论文、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送研究生所在二级学院保存。考试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所在二级学院,一份交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

(四) 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档案由课程主要任课教师负责收集、归档,教学档案材料保存在承担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单位;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档案由课程任课教师负责收集、归档,教学档案材料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负责保存在培养单位。

(五) 各有关单位要定期检查研究生教学档案的归档和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六) 学院各门类、不同载体的教学档案必须遵循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便于开发利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归档的材料截留在部门或据为己有。

(七) 研究生处及各学院应加强对教学档案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制度,逐步纳入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八) 研究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将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及日常工作计划。研究生处应委派一名教师分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由分管教学的主任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材料的收集、归类、装订、移交及保管工作。教学档案保管要做到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各二级学院要设置专用档案资料柜,使教学档案材料保管做到集中、妥善、安全。

第七章 附 则

(一)本管理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处

二零一四年 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