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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第二学期期末和2015-2016第一学期初研究生相关工作安排

打印|关闭发布日期:2015-07-01 10:32:19

根据学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校历安排,并结合我校研究生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初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专业课程授课至2015年7月3日止,各任课教师应按时按质完成相关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内容。

二、本学期考试周为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10日,由研究生教学院系组织考试;各专业的基础外语课程考试由研究生处培养办统一组织在7月6日上午9:00——11:00进行,具体考场安排及考试要求详见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通知。

三、我校将于2015年7月11日-8月28日期间放暑假,研究生在期末考试结束后方可离校。

四、请任课教师于2015年7月8日-10日网上提交课程成绩,并向相关院系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成绩单(公共课成绩单须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办)。

五、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选课:

1.2014级、2013级研究生于2015年8月31日正式上课。考虑到各专业教学实际要求,开课前两周各培养单位只开设专业必修课。

2.2015级研究生新生于9月14日正式上课。同时,针对2015级研究生新生、非2015级研究生同步开放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

3.公共选修课、公共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六、关于二次答辩安排: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15年9月4日前将通过二次答辩的研究生的所有答辩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

2.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安排答辩时间及论文外审时间。

七、各课程的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它未尽事宜,可咨询研究生处培养办,联系电话:86111235。

研究生处培养办

]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