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研究生选课(公共课)注意事项

打印|关闭发布日期:2013-09-04 19:25:50

第一学期开设公共课如下:

学术型:

公共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基础外语

专业型:

公共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基础外语、现代汉语、汉语修辞与写作

全校研究生:

公共选修课:文学人类学、 高等教育专题、民国文人研究、中外语言比较(三年内必须选两门,第二学期会再开不同的四门公共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参照各自专业培养方案,根据自己研究方向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