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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外国语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打印|关闭发布日期:2019-09-23 12:35:30

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

大连外国语大学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根据《大连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现启动我校2019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立项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申报资格:

1.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二、研三在读研究生;

2. 2019级硕士新生及上一年度创新项目尚未结项的研究生不参与此次申报。

申报要求:

1.申请人填写《大连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基金申请书》/《大连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基金申请书》(见文末附件1,附件2),并将填写完整的《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请书的电子版提交所在培养单位;

2.各培养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推荐至研究生处。申报纸质材料由各单位统一交到研究生处206室,电子版《申请书》及汇总表统一用邮件发送至研究生处毕老师。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项目评审:

研究生处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专家组评审,以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布获得资助项目名单。

申报时间:

研究生创新项目立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

项目范围:

1. 选题属于我校各学科前沿研究范围,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 选题学术思想新颖,涉及交叉学科领域或反映各学科研究的新生长点等。

结项要求:

项目成果必须以论文形式结题,论文必须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字数不少于5000字,全文收录于中国知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作者;

请申请立项的研究生于11月15日前将申请书提交给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汇总,并于11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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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大连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2:

大连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书



文:大外研究生处

编辑: 乔娇

审校: 袁嘉瑞 王立倩

监制: 刘娇陈 甘孝波

大连外国语大学
[Dàlián wàiguóyǔ dàxué]
Dalian Foreign Language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