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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 年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料费报销的通知

打印|关闭发布日期:2013-10-29 08:00:4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导师:

201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料费报销的工作已经开始。

报销要求如下:

1、凭正式发票(超出 1000 元的,只报销 1000 元,低于 1000 元, 实报);

2、发票内容(要求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等,报销时随发票附明细);

3、今年资料费报销时间为 11月5日-11月20日;

4、报销程序:由导师本人将发票及明细粘到"大连外国语大学经费报销单"上,交由各培养单位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字交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然后由导师本人自行到财务报销。

研究生处

2013 年10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