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毕业及期末工作的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研究生毕业工作及期末考试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培养单位于12月20日前向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其他单位原则上今年不允许提前答辩):
1、各单位答辩总结(包括参加答辩人数、未答辩人数、原因及建议处理情况、通过答辩人数、未通过答辩人数及建议处理情况、优秀硕士论文情况);
2、研究生答辩材料(硕士学位申请书两份,论文评阅书校内外各一份,学历硕士信息表一份,答辩记录一份,开题报告书两份,成绩单两份,毕业论文一份,优秀硕士论文一份);
二、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各学院专业课考试自行安排,随堂考试的科目须在 2013 年 12 月 29日前结束。专业课的试卷和论文要严格按照研究生处要求保存。任课教师成绩一式两份签字后于12月30日前交由各培养单位,教研室主任统一签字后交由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存档一份。
二外考试安排: 2013 年12月 30 日上午。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带研究生证参加考试。
三、下学期开课计划于2013年12月20日前交纸质版,加盖公章。培养方案中没有的课程不要列入开课计划。